共享样板的服务説明
FC2博客的共享样板功能,在用户申请后,需要经过FC2工作人员审查。
在此介绍申请以及审查的具体步骤。
根据FC2博客的使用条款规定、自创样板的着作权属于该创作者本人。
共享样板的审查标准如下:
注 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,可能有所变动。
◆不可含有访问分析以及计数器的标籤
申请者将自身的网页中含有的访问分析,计数器、以及Google网站导览等认证标签,博客插件程序等,决不可含有在设计的样板中。
- FC2博客 (申请者的博客)
- FC2博客以外的网站 (申请者自身的网站)
- 样板设计用的素材网站
- 与FC2博客毫无相关的商用或者宣传目的的网站
- 没有文章内容的广告标签等网页
- 以SEO(增加链接等)为目的的页面
刊登申请者网站的链接时、需同时注明
「design by ○○」 「样板製作:○○」 等字样。
只要表明该链接爲样板设计者的网站即可。
背景链接、广告参数 <%ad> 等要与样板设计者的网站链接区分清楚。
以广告的形式、 或者在<%ad> 、 <%ad2>设置链接等,均被视爲不正当表示。
手机用样板可以使用个别服务器中的绘图文字
样板中式用的图片文件(jpg/gif/png),原则上,必须参照上传在共享样板博客中的图片。
同一设计者即使申请了多个博客,也不可使用多个博客ID参照图片,并申请共享样板。
此外,在其他的FC2博客提供的各种自由使用素材以及链接图片等,也必须上传到共享样板的博客之后,才能使用。
◆【例外事项】
组入脚本语言的情况下、由脚本语言呼叫出的图片(例如爲了将列表呈现出树形时的“枝干”部分的图片)作爲例外,允许使用。
不可将FC2样板以及其他用户设计的共享样板的一部分进行修改,或者在设计成与其酷似的图桉。
■有关广告刊登的规定
申请之前,请您仔细确认源代码是否有错误。
使用HTML纠正器,也可以助您一臂之力。
W3C HTML Validation Service
Another HTML-lint
(由作者本意,样板中没有设置留言功能的情况除外)



